GTM打法选择框架
解决什么问题
市面上冒出大量AI产品,买家每天被无数新工具轰炸,创业者常常凭直觉或凭行业流行趋势(比如"现在流行PLG")选择一种go-to-market打法,而没有真正问过"这种打法到底适不适合我的产品品类"。这个框架给出选择依据。
核心内容
Bret Taylor 把成熟的go-to-market打法归纳为三类,并给出每一类"适用/不适用"的判断标准——核心判断变量是**"软件的使用者(user)和购买决策者(buyer)是不是同一个人",以及"目标客户的工程团队有没有自主选型的权限和带宽"**:
开发者主导型(developer-led):代表案例是Stripe和Twilio早期。打法核心是直接触达CTO部门下的个体工程师,他们本身有职责和相当大的自主权去决定用什么工具。适用条件:你的产品是一个平台型产品;目标客户最好是初创公司(初创公司的工程团队通常对选型工具有较大自主权)。不适用条件:如果你服务的是某个具体业务部门(line of business)——这类部门通常没有专属工程团队,更没有"随便下载一个新库、接入一个新服务"的自主权。
产品驱动增长型(product-led growth, PLG):用户可以直接在网站上自助注册、开始试用,常常可以直接刷信用卡买几个席位。适用条件:使用者和购买者是同一个人——最典型是小微企业软件(如早期的Shopify),因为独立经营者(sole proprietor)一手包办所有决策。不适用条件:当使用者和购买者不是同一个人时,这个模式直接失效——Taylor举的例子是报销软件:实际使用软件的是普通员工,但购买决策者往往是财务部门,"注册后刷信用卡购买"这件事在这种结构下根本无从谈起。
直销型(direct sales):代表公司是SAP、Oracle、ServiceNow、Salesforce、Adobe等,靠相对传统的销售动作触达大型业务部门的采购决策。Taylor观察到:随着PLG一度成为主流打法,不少公司即便自己的产品结构并不适合PLG,也盲目采用PLG,后果是"没有真正触达购买者,增长就上不去"。他认为在AI这一波,由于大量AI产品天然满足"使用者和购买者不是同一人"这个条件,直销正在重新变得重要——"回潮(coming back into fashion)"。
Taylor给创业者的核心提醒:很多创业者摔跟头的地方,是选择go-to-market打法之前没有先想清楚"这个软件的采购流程实际是什么样的、价值评估的流程实际是什么样的",而是凭直觉或跟风选打法。他特别对"没有商业背景、天然抵触销售"的技术创始人喊话:直销可能恰恰是你必须学会、也是你能赢的关键,不能什么都依赖PLG。
适用边界
- 这三类打法不是互斥的,很多成熟公司会同时采用多种打法服务不同细分市场(如同时有PLG入口和直销团队服务大客户),Taylor的框架提供的是"该往哪个方向加重投入"的判断依据,而非"只能选一个"的强制规则;
- Taylor也承认"直销"这个类别因为过去部分公司产品质量不过硬、单纯靠销售力堆出增长,而背上了一些负面名声,这不代表打法本身有问题,而是提醒选择直销时依然要有真正过硬的产品支撑。
关键引述 · 原话
"人们在AI市场遇到的很多机会,恰恰满足'购买者和使用者不是同一个人'这个条件,这真的需要那种(直销)go-to-market打法。"——Bret Taylor
关联卡片
可与"ic-over-middle-manager-bloat-rule"(nan-yu)中"buyer和user利益不一致"的观察对照——两者都在讨论B2B场景里"谁用、谁买"错位带来的产品/增长挑战,一个从产品设计角度切入,一个从go-to-market角度切入。
提炼自 Lenny Rachitsky 的 Lenny’s Newsletter & Podcast(2019–2026)。本站为个人学习用途的二次创作,与 Lenny’s Newsletter 无官方关联。
provenance · 已核验 · glm-5.2